去年年底,由国家邮政局牵头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完毕,开始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凡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而由于在我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担着邮政普遍服务,因此该基金的相当部分将被补贴给中国邮政。该基金被快递企业称为“份子钱”。
在征求意见期间,吴飞律师向国家邮政局、财政部致信要求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说明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具体征收范围,并说明确定征收范围的考虑因素;公开在制定该办法的过程中,调研和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及具体情况;公开依据测算,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之后,每封快递将会提价多少钱等等。
5月23日,国家邮政局答复称,吴飞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研究制定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的数据资料,依法不属于国家邮政局的公开范围。
6月24日,财政部也作出回复,吴飞申请公开的前四项内容均是研究和论证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政策过程中的过程性信息,不属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而对于基金政策对快递服务价格影响的问题,财政部回复称,“目前我国快递行业基本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快递服务的最终价格取决于市场竞争,研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政策,将统筹考虑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水平,邮政普遍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等相关因素”。
昨天上午,吴飞向上述两个部门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对于为何要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问题,吴飞告诉记者,“不难想象,征收之后,快递费可能会上涨,从而导致我们快递费用支出的增加”,所以作为一个律师,一个公民,他认为自己有必要搞清楚这个收费是否合理。
吴飞告诉记者,他认为,向快递行业征收该基金缺乏合理性。因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属于专项基金,一般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专款专用的原则,但民营快递企业即便缴纳了基金,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是无法享受相应设施与服务的,最后很可能就成为“民企贴补国企”。另一方面,最后也可能“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吴飞认为,该基金的征收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