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地要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和实施,确保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当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要在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上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照顾,优先安排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减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房的相关规费。同时,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结合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扶贫易地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实施统一管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残联部门完善和规范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与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做好档案信息化录入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同级残联部门加强协调,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加强指导和管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和检查工作。发动社会力量,通过互帮互助、投工投劳等方式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并规定每年1月底前向中国残联上报上一年度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