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舆情 >

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

2022-01-06 09: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家网信办拟规定:

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

 

《 人民日报 》( 2022年01月06日   第 04 版)

 
 

  本报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日公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征求意见稿指出,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